从今天(12月1日)起,一批新规落地施行,一起来了解一下。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将得到进一步规范。有两项新规,对相关从业人员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中,专门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内容管理工作的人员。
《办法》要求,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按规定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杜绝编发虚假互联网新闻信息。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工作便利从事广告、发行、赞助、中介等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另一条新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所指的新技术新应用是指,用于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创新性应用及相关支撑技术。
《规定》要求,服务提供者调整增设新技术新应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不得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